奇<形>
(字源见奇。本义:奇特,奇异)
单数,偶之对
奇,一曰不耦。--《说文》
阳数奇。--《白虎通·嫁娶》
一算为奇。--《仪礼·乡射礼》
奇肱之国,其人一臂三目,有阴有阳。--《山海经·海外西经》
每奇日,未尝不视朝。--《资治通鉴》
又如:奇日(奇数之日。即单日);奇左(仅有左臂);奇肱(仅有一臂。又指古代神话中的国名);奇偏(偏于一方面,片面)
非法的。如:奇车(不合制度的车);奇请它比(于法律正文以外,另行请示或比附他例判案)
遭遇不顺当的
卫青不败由天幸,李广无功缘数奇。--王维《老将行》
又如:奇人(坎坷不遇之人);数奇(命运不好);奇薄(数奇命薄。命运不好);奇蹇(命运不好)
中医∶药味合于单数或单味药的-。如:奇方
奇<名>
余数,零头,不足整数者;
时有奇羡。--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。索隐:“余衍也。”
操其奇赢。--《汉书·食货志》。注:“谓有余财。”
旁入奇利。--《管子·禁藏》。注:“余也。”
长约八分有奇。--明·魏学洢《核舟记》
七万五千有奇。--清·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
又如:奇得(多余的利益);奇羡(商贾买卖的赢利);奇零(不满整数的数目);奇赢(以余财蓄积奇异的货物)
姓
夺<动>
(会意。金文字形,上面象振翅欲飞的鸟,下面是手(又、寸),其意思是:这只振翅欲飞的鸟,眼看着就要从手中失脱掉。本义:丧失)
同本义
夺,手持隹失之也。--《说文》
给夺慈仁。--《礼记·仲尼燕居》。注:“犹乱也。”
精气夺则虚。--《素问·通评虚实论》
三军可夺帅也,匹夫不可夺志也。--《论语·子罕》
勿夺农时。--《荀子·富国》
又如:夺宗(始封的国君被尊为诸侯以后,除去原来宗子的名分);夺气(丧失了胆量和勇气);夺魄(精神丧失而无生气);夺胆(丧胆);夺彩(失出光彩)
强取;
夺,取也。--《玉篇》
人夺女妻而不怒。--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
夺其印符。--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
夺攘矫虔。--《书·吕刑》
秦王度之,终不可夺。--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夺项王天下者,必沛公也。--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
又如:夺转(夺得);夺劝(一边劝一边夺拿);夺情(皇帝特许某些有亲丧的官僚不守孝,或者未满守孝期者复取。意思是夺去了他的哀思之情);夺席(夺取他人的席位)
用力冲开,冲出'。如:夺门(破门,奋力冲开门);眼泪夺眶而出
竞先取得
被泽徒深厚,惭无夺锦才。--高启《谢赐衣》
又如:夺高产;夺魁(夺取第一);夺却(夺去;占去);夺衣(夺袍。喻在诗文竞赛中获胜);夺锦(夺取锦标)
剥夺;削除
胁服夺(罢免)其官。--明·高启《书博鸡者事》
又如:夺褫(剥夺);夺爵;夺休(旧指女方提出离婚);夺俸(官吏犯罪,被罚扣薪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