弋<名>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。本义:小木桩。今字作“杙”)
同本义
以钩弋压下枝,令着地。--《齐民要术》
系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。如:弋(系有丝绳的射鸟短矢);弋罗(矢缴和罗网);弋缴(猎取飞鸟的箭)
指禽鸟
十二月,鸣弋。弋也者,禽也。--《大戴礼记》
姓氏
美孟弋矣。--《诗·傭风·桑柔》
弋<动>
射。用带绳子的箭射猎
戈,缴射也。--《玉篇》
弋凫与雁。--《诗·郑风·女曰鸡鸣》。疏:“弋,谓以绳系矢而射之也。”
公弋取彼在穴。--《易·小过卦》。虞注:“弋,矰缴射。”
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。--《庄子·佉箧》
善弋者下鸟乎百仞之上。--《吕氏春秋·功名》。注:“弋,缴射之也。”
又如:弋射(射鸟)
取。如:弋窃(用不正当的手段占据)
弋<形>
黑色
身衣弋绨。--《汉书·文帝纪》
又如:弋祶(黑色粗厚的丝织物)
弋阳腔
发源于江西省弋阳县的一种古老戏曲声腔,亦称“弋腔”。由一人独唱,众人和腔,用打击乐器伴奏。它至今广泛留存在许多剧种中
郡<名>
(形声。从邑,君声。从“邑”,表示与行政区域有关。本义:古代的行政区域)
同本义
郡,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分为百县,县有四郡,故春秋传曰,上大夫受县,下大夫受郡是也。至秦初置三十六郡,以监其县。--《说文》。朱骏声曰:汉又增四十六郡,二十一国,凡郡国一百有三,古者县大郡小,秦以后郡大县小。
及郡下。--晋·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谪守巴陵郡。--宋·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
从郡城就童子试归。--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自郡城走数十里。
又如:郡属(郡守的属员);郡廨(郡府);郡朝(郡署的厅事。亦指郡守);郡章(郡太守的印玺);郡倅(郡佐。郡守的副职)
英国和爱尔兰的领土区划分之一,构成为行政、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设立的主要单位,包括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郡和其它从未成为郡的地区
郡地
由郡长官管辖的乡区
郡税
由郡确定并由郡的官员征收的税
郡县
古代两级行政单位,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
给贡职如郡县。--《战国策·燕策》
郡县苦秦吏。--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定东南郡县。--清·邵长蘅《青门剩稿》
郡县制
一种地方管理制度,形成于春秋时代和秦朝